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哈尔滨规定 投诉两年内仍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要限时办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9:18 商务部网站

  记者日前从哈尔滨环保局获悉,即日起,哈市政府还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力争使市和区、县(市)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

  《方案》要求,凡对群众投诉后两年内仍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一律转交当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百姓反映强烈的扰民噪声,尤其是在学校和居民区
周边产生的噪音污染,要采取限制或调整作业时间、安装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等强制性措施进行控制。

  据悉,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11月上旬结束。

  (信息来源:香坊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