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净化平罗县农药经营市场,推进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计划进程,从今年起,我县加强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工作,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实行定点销售,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生活健康。
一是建立购销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今年以来,我县执法大队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县境内148个农药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普查,其中有145个经营网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3个不符
合条件(现已取缔)。为了规范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在对全县蔬菜、瓜果、农作物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禁用、限用农药的规定,在粮食作物集中的乡镇设立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单位11个,并建立了核准经营和进货销售台账制度,完善了台账记录,实行票物核兑,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去向实行跟踪管理,严格管理投入品在农产品生产中的使用,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人员进行了3次培训,使他们掌握了高毒农药的基本知识,树立了农药经营的安全意识,并规范了经营行为。要求经营户对产品的来源和销售趋向进行详细登记,记载地址、联系方式、由购买者签字,并实行告知义务,给购买者说明高毒农药使用作物名称、方法、剂量、注意事项等售后服务,设立了投诉电话,确保农民群众安全用药。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们把联合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库存流向和购销台账进行重点检查。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清理整顿农药市场11个,查处违法经营1起,查扣违法经营高毒农药20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高毒农药的行为,使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得到了有效控制,净化了农药市场,为全县无公害食品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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