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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一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 16:39 商务部网站

  记者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的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从昨天起,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以防止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史文清到会讲话。市委副书记王颖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方存忠宣读《关于统一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实施方案
》。市委常委、秘书长朴逸宣读了统一管理的紧急通知。市领导孙文志、谢英梅出席会议。

  据了解,按照部署,此次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行政支持类及纯公益类、准公益类中由财政全部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据悉,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资产包括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及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但未使用或不需用的国有资产,闲置资产包括闲置的房屋、土地、仪器设备等。从昨天起,有关部门开始对“非转经”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自查上报和核查。到今年年底前,清理出的“非转经”资产和闲置资产将由市政府委托的资产运营机构统一接收变更产权、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史文清在讲话中说,实行资产统一管理,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创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是促进精简、高效、廉洁政府建设的一项根本措施。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和闲置资产统一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资产清理及核查工作,抓好产权和股权移交,加强移交资产管理,确保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和闲置资产统一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香坊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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