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眼光转过市道的穷山恶水,却依稀发现,平均年收益能达到5%的信托投资品种却是柳暗花明,蕴藏着投资的几缕春色。
本报讯记者贺朝晖 实习生薛丽丽、卢远香报道:股市低迷,基金市场滑坡,债市投资品种少,投资市场山重水复。大众投资者持币观望,何处有良机?当我们的眼光转过市道的穷山恶水,却依稀发现,平均年收益能达到5%的信托投资品种却是柳暗花明,蕴藏着投资
的几缕春色。
专家理财 省时省心
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信托理财属于专家理财,省时省心,风险可控而且收益较高。2004年,国内到期终止的信托合同总数超过2.4万份,其平均收益达到了5%,而与同期其他的理财产品相比,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为1.8%,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为3%左右,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2%到3.5%之间,股票型基金更是出现了负收益。同时,信托财产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了严格分离。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处分有着严格的规定,受托人只能按照信托合同确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运作。而且,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的管理也不会终止,而是由新的受托人继续管理,这就保证了信托财产不受损失。
单独管理 合法避险
按照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即委托人)在信托存续期内享有如下的权利:一,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二,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第三,在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予以赔偿。此外,信托财产具有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以外的独立的法律地位。合法设立的信托,其名下的财产不受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死亡、破产、法律诉讼的影响。一些大的信托公司还将每一笔资金都进行单独管理,保证了一旦发生风险不会影响到其他资金。
谨慎选择 信誉第一
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发行该产品的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并关注其资产状况和历史业绩。据统计,2004年,合法经营的31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净利润86391.21万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的净利润达2786万元;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为1251.85亿元,平均每家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了40.38亿元。除一家公司外,其他信托公司全部实现盈利,但分布很不平衡,公司与公司之间相差很大。(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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