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昨天宣布,由于严重违规经营,救助无望,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于上月初(6月3日)决定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等8家改制社(由城市信用社改制更名的农村信用社)实施撤销。目前,这8家农信社第一批5500多万元被确认的储蓄存款合法本息清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据银监会披露,格尔木市8家改制社自成立以来一直存在股东虚假注资、抽逃资本金、
自办经济实体、高息揽存、股东恶意经营自批自贷、信贷资产大量损失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潜在风险日益显现。2005年年初以来,8家改制社存款持续下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支付风险,救助无望遂被撤销。
格尔木市8家改制社的撤销工作在青海省人民政府的组织下进行。青海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省、海西州与格尔木市州市合一的两级撤销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同时,抽调得力人员组织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6月14日开始进行债权登记工作,20天基本完成了个人债权的登记、甄别确认工作。
据了解,在宣布撤销后的第34天,即7月6日,相关部门开始了对8家撤销改制社储蓄存款合法本息的兑付工作。第一批经登记甄别确认的储蓄存款合法本息5584.13万元。兑付工作由银监会和当地政府委托格尔木市农村信用联社进行。
截止到7月10日,已累计兑付2852笔,本息5193.72万元,占已甄别确认储蓄存款合法本息的93.01%。储户自愿转存储蓄存款1610笔,累计金额3858万元,转存率达到74.3%,转存后又支取了1287万元,截止到7月9日仍留存2571万元,占已兑付额的49.5%。其他清偿、责任追究等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银监会表示,青海省格尔木市8家改制社的撤销工作能够平稳进行,一是国家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提供了兑付个人储蓄存款合法本息的资金;二是撤销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组织下进行,领导重视、方法得当;三是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了大量具体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了撤销工作依法合规有序地进行。有关金融专家表示,自国务院启动农信社改革以来,银监会一次性对8家农信社进行关闭撤销尚属首次。银监会此次举动给那些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银行和农信社敲响了“警钟”,不要依然抱有不管积累下多少坏账政府最终会全部“接单”的想法,对严重资不抵债、经营效益差、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机构,银监会将毫不留情痛下“关门令”。
作者:早报记者 毛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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