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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可申报国家专项资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6:07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刘伟)记者昨日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获悉,2005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已经开始,企业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资料。

  今年资金支持重点是表面处理、精密模具制造和热处理工艺等项目,为重大技术装备提供配套产品的项目,为产业集群提供共性技术支持和为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运行、产品检
验检测提供设备的项目、具有地区特色和优势的产品,以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规定,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20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元。

  据了解,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和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50万元。

  作者:记者刘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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