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时食堂伙食不错,物美价廉,因为学校给食堂不少补贴,后来发现学生还没吃饭,食堂的菜已经卖出去一半了--原来是职工家属也在食堂吃。学校的好事没有办好,于是把补贴发到学生手里,再把伙食的价格提上去,实惠又落在了学生头上。
可见,好事还要办好,好事办不好就成了坏事。宋朝王安石变法是不是好事?是,但弄出了一大堆横征暴敛的酷吏,终于让王安石和变法都受人诟病,总算司马光等人厚道,王
安石能够退隐林泉,平安离休,没有像商鞅那样落个悲惨的下场。但王安石变法却没有像商鞅变法那样收到实效--商鞅变法是人虽死而法长存,王安石变法是人活着而法死了。
比如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本意就是要让实惠落在老百姓头上,落在弱势群体头上。但笔者很怀疑这种做法的意义,没有恰当的方式,实惠很难保证落在老百姓头上,很可能会被一些人侵吞掉。比如,如何确保经济适用房卖给老百姓?如何确保廉租房租给低收入者?廉租房少,低收入者多,廉租房租给谁,不租给谁?僧多粥少,就需要审查、审批,什么东西一审,权力寻租就出来了。其实很简单,把补贴贴到每个人头上,自己租房买房,随便。至于说如何保障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很简单,按照房价征收累进税,房价越高征收的税率越高,房地产商们就会想办法建经济适用房了。这个税征的数量可比股票红利税多太多了。
经常看到煞有介事、绞尽脑汁的讨论,很奇怪,这里面有什么难的?或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现在的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笔者是举双手拥护的,笔者以为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但好事还是要办好,既然开弓没有回头箭,那就更要有的放矢,慎之又慎。毕竟有些事一旦办错了,想推倒重来都不可能。
笔者以为一个是循序渐进,一个是措施周密。
循序渐进就是不要急,这也不是急的事。据说股权分置改革即将全面铺开,笔者很担心,短短的时间内,中小投资者学会博弈了没有?学会讨价还价了没有?保荐人与大股东都是机构,中小投资者一盘散沙,如何形成更有效的组织方式?再深入一步,中小投资者知道什么是权证了没有?如果什么准备都还不充分,试点方案便如年报一样铺天盖地而来,令人目不暇接,很可能稀里糊涂就通过了。没有充分博弈的方案不要以为就是便宜,副作用将反映在市场上。
改革试点不仅是解决证券市场十几年的历史问题,更是对计划经济几十年遗留问题的攻关,这个过程如果过快,可能是欲速则不达。
另一个问题就是措施周密,不要给人从中谋取不当得利的机会。第一批四家企业的表决与方案实施在技术上就有一个漏洞:方案投票的股权登记日与支付对价的股权登记日不重合,这就造成了市场操作中的漏洞。
我们设想一下,会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可能有人买票入场投票,享受了投票的权利,方案通过之后既不接受对价也不承担除权的义务,炒作一把扬长而去了。两个股权登记日的不统一,形成了权利与义务的分离,这也就给了庄家兴风作浪的机会,不仅牟取暴利,而且操纵选举,这本是最犯忌讳的。
有时看看评论文章,把四家试点股的暴涨诠释为对试点的拥护,真是令人哭笑不得。谁拥护?庄家么?如果是那样,改革试点又成了什么?将来暴跌又怎么说?现在要防止一些评论把改革试点庸俗化。特别要防止兴风作浪的行为把市场弄得乌烟瘴气。投票一旦通过之后,到方案出台支付对价始终停牌,又有什么难的?
把事情做好就要把制度制订得严密,篱牢犬不入。市场上炒作难免,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但制度上应该不断补漏,尽可能杜绝漏洞。
很多事情做了,就难以重新来过,所以一定要慎重,好事办好了才是好事。
作者:张晓晖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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