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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始规范公安系统罚没收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8:19 商务部网站

  以前,我市对公安机关罚没的财物如何处理没有统一规定,从现在开始,所有公安机关收缴的保证金和罚没财物一律要由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报送市财政备案。

  为配合警务管理体制改革,市政法委和法制办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清案件、清保证金、清罚没财物”的“三清”工作,准确掌握了全市公安机关所办案件及涉案财物的底数,制定了《大庆市公安局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预算外收入管理暂行规定》、《大庆市
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及没收财、物有关问题规定》,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一切财务收支和涉案财物都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报送市财政备案,一概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

  据了解,为了公安机关能够办案公正、文明执法,市政法委和法制办等部门建立了符合实战需要和行业特点的规范执法机制,规定民警在办案或执行公务时应该有两人以上,出台了主办民警制度和主办民警资格考试认证制度,全面推行一案一测评机制,将执法考评中涉及案件的100多个问题归纳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和法律手续完备等8个方面。

  (信息来源:红岗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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