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商(规财)发[2005]231号关于做好2005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各重点出口企业,各有关项目组织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出口的促进作用,鼓励我区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根据2005年第一批项目资金计划的批复和实施情况,现将2005年第二批项目资金计划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软件、程序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04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清算暨2005年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规财)发[2005]123号)的要求执行。
二、第二批项目资金计划额度为900万元(额度分配表附后)。各市要在额度限额之内安排好辖区内项目计划,不得超额度安排。重点出口企业和团体项目由自治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组织申报。
三、各市在组织编制第二批项目资金计划时,要进一步加大“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科技兴贸”、“走出去”战略和“品牌战略”的实施力度,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企业扩大出口,进一步提高我区出口商品质量、档次;要优先支持尚未享受过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要结合各市结构调整的要求,要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支持作用,支持比例不宜过低。
四、申报时限。各市组织上报第二批项目资金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10日,各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0日。请各市尽快组织辖区内企业按要求申报,并进行审核、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五、对2005年第一批已批准支持的项目,各市要按季度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资金拨付进行及时汇总,并于季度后5个工作日上报自治区中小办,各重点出口企业和团体项目季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报中小办,以保证资金拨付进程。
六、本批组织申报的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仍为2005年底,逾期未实施为自动放弃。附件:2005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额度分配表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2005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额度分配表(含第一批未使用额度)
1、银川市 400万元
2、石嘴山市140万元
3、吴忠市80万元
4、中卫市80万元
5、固原市80 万元
6、重点出口企业 70万元
7、团体项目 50万元
8、合 计900万元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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