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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协会:“甲醛超标”纯炒作 没理由不放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天,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有关人士,首度对近日受媒体高度关注的“啤酒甲醛”问题作出书面回应。该协会在书面回应上将此次事件称为“炒作”,同时明确表示:“我国大型啤酒企业都已应用PVPP、单宁和硅胶等加工助剂替代‘甲醛’提高啤酒非生物稳定性的生产工艺”,因此没有理由不放心饮用国内啤酒。此外,该协会还透露将于近期委托国家啤酒质量检测权威部门对市场上的国内外啤酒样品进行“甲醛”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公众公示。

  该协会在回应中表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每年都会对啤酒质量进行检查,产品总体合格率均达90%以上,其中大中型啤酒企业的产品合格率均为100%。在历年来啤酒产品的进出口质量常规检查中,至今未出现过因“甲醛”含量超标的事件。特别是自两年前“甲醛”风波以来,我国主要的啤酒出口地区均对国产啤酒“甲醛”含量进行检查,也未发现任何一种啤酒的“甲醛”含量超标。

  此外,该协会在回应中对啤酒生产使用“甲醛”作加工助剂列了三点看法:

  第一是,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国内外啤酒、白酒、果汁饮料样品中“甲醛”含量,测定的“甲醛”含量在0.4-3.9mg/L之间,结果表明微量“甲醛”广泛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啤酒所含的微量“甲醛”和天然食品相比属低量范畴,而且国产品牌和国外品牌啤酒的“甲醛”含量无明显差异。

  第二是“甲醛”允许作为食品工业加工助剂使用。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附录D中,“甲醛”列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中。而在1999年6月化学工业出版社发行的食品添加剂手册中,也提到“甲醛”可用作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第三是啤酒中的“甲醛”残留水平低,饮用是安全的。在啤酒酿造过程中使用“甲醛”做加工助剂并非是中国啤酒企业的独家创造,而是国外啤酒界为了提高啤酒的非生物稳定性而发明的一种啤酒生产工艺。因“甲醛”使用方便,延长保质期的效果明显,至今国外的一些啤酒生产教科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中,依然将“甲醛”列为啤酒的生产助剂。推荐“甲醛”使用量一般为麦芽使用量的150-300ppm。在啤酒的生产过程中,大部分“甲醛”在糖化醪中和花色苷等物质聚合,少量残留在发酵过程参与酵母代谢,同时酵母代谢本身也会产生微量“甲醛”。在大量样品检测中,发现成品啤酒的“甲醛”残留量几乎和糖化时是否使用“甲醛”没有关联。

  该协会还表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年来检测的国产品牌啤酒,其“甲醛”平均含量均在0.3mg/L左右,各品牌之间差距不大,且残留量远低于近期个别媒体报道的1.2mg/L。国内一些啤酒企业对国内外啤酒产品的分析也表明,其“甲醛”含量无明显差别。目前,已经有部分啤酒企业把“甲醛”残留量检测指标纳入了日常质量监控的内容。因此“没有理由不放心饮用国产啤酒”。

  此外,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5年3月14日公告发布的《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强制性国家标准,2005年10月1日实施)中,新列入的啤酒“甲醛”残留量指标为≤2mg/L。最后协会还呼吁停止无谓的炒作,避免对国家、对行业以及消费者造成恐慌。

  本报记者 黄海云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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