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阔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建立和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团市委书记、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人数及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团市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至少各有1名。
二、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团市委书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书记2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公开选拔的团市委书记为现任的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3年以上(2002年6月30日以前任职)的中共党员干部;
团市委副书记为现任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工作4年以上的国家干部。
4、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驻吴各单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择工作拟于7月中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报名
1、市区各部门、各乡镇、自治区驻吴各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在市委组织部报名;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分别在当地组织部报名。报名者须填写《吴忠市公开选拔团市委书记、副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四项内容:现任职务,任职时间,所任职务级别,是否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2、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18日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参选资格由当地组织部负责初审,资格初审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及照片报送市公开选拔办公室进行复审。市区各部门、各乡镇、自治区驻吴各单位和国有企业报考人员参选资格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查。
(三)素能测评。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试题依据公选职位和有关要求命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考察。市委派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决定任用。市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人选意见,报市委研究决定。
(六)职级待遇。确定的团市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当选后,其职级待遇根据原任职级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选的有关规定,由市委研究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咨询电话:0953—2039156
吴忠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吴忠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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