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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重大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3: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辽宁省公布了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试行),对办理时候、听证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指出,根据程序,由信访人直接提出或由社会保障部、省委、省政府及省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决定受理的,要出具《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不能够当场决定受理的,在15天内给出“说法”。案件受理后,信访事项的办理责任处室原则上要在30日内
(最长不超过60日)办结。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工作人员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信访听证。(乔铮王春霞)(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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