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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与租户冲突 原因各执一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3: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王素慧 实习生李杰伟报道: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最近被租户欠下30多万元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但在停止水电供应并清场时,却几乎与租户发生冲突,事后该租户更向本报投诉,称欠租是因业主广州城建行为欠妥在先。

  业主未尽义务在先?

  上周末记者来到投诉企业所在地———广州市广源新村广源商业文化中心四楼正宝百货,整层楼已基本搬空,只剩角落处几个空货架。正宝百货负责人贾正宝向记者描述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管理处带了好几个人来我们商场强行停水停电,我们的人不让,双方几乎打了起来。后来他们还跟我们的商户说这里即将清场,让他们赶快把货都搬出去,明天起就只准出不准进了。”贾正宝称,这些商户进场时是和自己签的约,并未与业主直接打交道,因此对发生的事不明就理。昨晚他们把自己堵在办公室要求说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10点多才把他们劝了回去。贾正宝承认自己从5月起未交管理费、租金和水电费,但他认为业主在这之前未尽职责,一是商业广场一层的公共广告位在签约时已有言在先,可允许正宝使用一部分作宣传用,但自4月起,广州城建便再没批准位置;二是在四层进场装修时,消防局提出楼梯通道宽度不符消防要求,要求正宝百货整改,但贾正宝认为这从一楼通往五楼的出口通道属于整幢商业大楼物业,百货公司只用了其中一层,整改工作应由业主承担,但业主予以拒绝;第三是双方在签约时明确规定四层如需分租,必须经过业主书面同意,但2月正宝百货将按业主要求设计的分租协议上报后,却数月得不到回音,也没有任何解释。

  欠租因其生意不好?

  广州城建联系经营拓展中心租赁室副经理何文峰称,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已规定,如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费、管理费中一项或多项超过30日,出租方可提前收回商铺使用权或采取停止水电供应等措施。而在此之前,广州城建还发了通知,让正宝百货有回旋余地,一切行为都是遵循合同进行,并无违规之处。至于正宝百货提出的公共广告位,由于1-3层都被好又多商场承租,因此广告位也由他们使用,正宝的广告位已在四层划出专门区域供他们使用。而商场消防通道并不是近期才建成,早年好又多装修时消防局并未称其不符合要求,所以应该是正宝与消防局的沟通工作没有做好,比如对项目的解释,相关的协调等。再者按有关规定,在二次报建中,消防设施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报,业主只是做些辅助工作。而有关分租协议不予批准的问题,何文峰提出是因为当时正宝百货在吸引分租户时没有挑选一些有实力有品牌的大商家进场,而是选择了商品与楼下好又多项目类似而档次更低的商户,出于经营前景考虑,广州城建对其提出了相关建议,但正宝百货仍未改变思路,所以才不予批准。何文峰认为,正是这种定位错误,造成正宝百货生意一直不好,商户也逐渐流失,到现在仅剩5家,而且还是因为被正宝欠了款走不了的。自己前后共去正宝百货看场六七次,每次都生意冷淡,且一次比一次人少,现在欠租估计也是因为生意不好没钱交的缘故。但贾正宝坚持称自己的生意一直很好,只是因为业主自6月以来陆续停止服务和一贯的不支持才导致生意逐渐转淡。何文峰则表示,广州城建是真心希望正宝百货生意好,如果收不到租金对公司当然没有好处。所以这次的事件对广州城建来说的确是个教训,当时由于急着想盘活搁置了几年的物业,在选择承租户时没有认真挑选有实力的大客户,客户进场后对于定位、经营思路的协商工作也未做足,才造成这种大家都不想看到的局面。(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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