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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认定为全国5大高风险投资区之一的商丘市,由于及时组织推动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基础、以打造“诚信商丘”为主线、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快甩掉了“风险区”的帽子,提升了“诚信”形象,并促进了金融的活跃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商丘市“高风险投资区”的形成原因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成效
2000年前后,商丘市一些企业只图一时发展,不重视诚实守信,或长期拖欠贷款本息,或任意逃废贷款,致使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日益增多。仅辖区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就一度高达80多亿元,按国家政策剥离22.35亿元后,到2000年底还有62.08亿元,不良贷款率仍高达71.34%。受此影响,金融机构大部分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据统计,1996年至2002年全市银行业累计亏损42.86亿元。2001年7月召开全国银行监管会议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把该市列为全国5大高风险投资区之一。此后,各家银行分支机构纷纷被撤并,贷款审批权被上收,银行负责干部也人心思动,贷款发放额持续走低。贷款的萎缩,给全市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很多企业和建设项目因资金短缺丧失了发展机会。同时,对招商引资也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商丘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认真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背水一战,尽快走出“高风险投资区”的阴影。在时任市长、现任市委书记刘满仓同志的领导下,先是提出创建金融安全区,接着提出打造“诚信商丘”,后又提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商丘市企业“诚实守信”蔚然成风,金融生态环境大为改善,从“风险区”转变为“安全区”,并开辟了比以前更为广阔的支撑经济发展的财路:一是金融机构业务重新活跃,贷款数量大幅增长,一跃进入全省前列。2004年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126.26亿元,年底贷款余额达到287.34亿元,较年初增加38.56亿元,比2001年至2003年贷款增加额之和还多。二是优越的投资环境引人注目,引资数量空前增加。2004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达到3676个,实际到位资金达315.68亿元,是前三年总和的3倍;2005年1至5月招商引资项目又有902个,实际到位资金达75.81亿元。
贷款和引资数量的大幅度增加,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使该市“工业为主、民企富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得到较好的实施。2004年,全市实现GDP340亿元,增长25%,经济发展增速走在了全省前列,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在全省18个市中名列第三。同时,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增加,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税26.37亿元,比上年增长60.5%。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商丘市被定为高风险投资区之初,市领导就决心在全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塑造全新的“诚信商丘”形象。领导层的信心与决心,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有力保证。为了改变城市形象,商丘市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共管机制。在刘满仓的倡议组织下,2002年7月成立了“市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人民银行及各家金融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创建金融安全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2005年5月又在原“市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以及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还成立了“市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和“市打击逃废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各项工作。由于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既确立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地位,又促使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共同努力建设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
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制度,规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种行为。自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市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例如《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意见》、《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考核办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实施办法》、《创造信用社区实施办法》及《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等。这些文件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成为信用体系建设中各种行为的守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推广信用单位评定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宣传教育,“打造诚信商丘”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
在普及诚信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了信用企业、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试点。被评定的信用企业、信用户,有关部门发文予以认定或表彰,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给予优惠。为了将这一工作做好,人民银行商丘中心支行还启动了征信机制,目前已登录全市2525户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根据央行政策抓紧化解风险,严厉打击违约失信行为。该市对有可能出现支付风险的城市信用社进行了风险化解工作,清除了一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障碍。市区城市信用社曾是全国5家高风险城市信用社之一,在风险化解后业务很快得到发展,2004年不良贷款率较2002年底下降69.35个百分点,并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
为保证金融风险不再次发生,该市还制定措施,严厉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人民银行对无信企业实行黑名单通报制度,凡上了黑名单的企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发放新的贷款。公、检、法等部门还加大执法力度,帮助各家金融机构收回应当收回的贷款,到2003年5月底,仅为市区城市信用社清收和查封的不良资产就有1.97亿元,其中收回现金1600万元。有关部门还严把建设项目立项关,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如申请建设立项,一律不予核准。同时,为保证在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到期贷款仍能收回,该市还筹建了信贷担保公司,由市政府和永煤集团、神火集团等企业注入资金460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业务运作。
建立银企合作机制,促进金融活动中的银企诚信互动。自2002年以来,市政府每年都至少组织一次大型银企合作项目洽谈会(或信息发布会)。首先对一年中的信用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同时不准不守信用的企业参加会议,而对那些信用状况一贯良好、在发展中急需资金的企业,则向金融部门推荐。
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看法与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信用管理机构体系、征信体系、信用信息数据库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体系、信用教育体系和不良信用行为惩罚机制等等,它的完全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力所能及,不能期望由一个地方在很短时间内完全建成。
应当进一步通过金融机构的信用业务活动,支持企业夯实发展基础,实现速度、质量与效益的统一;通过企业的发展,保证贷款行为诚实守信,进而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与稳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和深化改革同步进行,企业要通过深化改革,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诚实守信”创造物质基础;金融机构要通过深化改革,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抵御风险的发生,不致由于金融机构出现问题而造成信用链条的断裂。
需要引进、发展具有公信力的各类信用服务中介组织,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独立、公正、客观的评估,以促进符合市场要求的社会化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形成。(信息来源:河南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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