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不送股不缩股,保证流通股股东稳获26.87%溢价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武斌 报道:今天,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中的农产品(000061)和鲁西化工(000830)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农产品亮出了首个无对价,但又是首个保证流通股东盈利的股改方案。农产品保证溢价在早已跌破每股净资产的农产品的股改方案中,流通股股东没有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只是由其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
资委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做出承诺。
根据方案,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如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在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股(该价格将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作相应调整)的价格将持有的农产品流通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同时,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在农产品公司国家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在农产品公司国家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后两年内如确需减持时,也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且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承诺的购买价格。该回售价格相比6月17日公司股票停牌除息后的股价3.35元,有26.87%的溢价。
公司其他法人股股东则承诺,将持有的农产品股份的50%,按照不低于公司被批准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前的交易日收盘价3.4元/股且不高于3.66元/股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管理层,用于对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实施有效长期的激励。鲁西化工10送3股
鲁西化工的对价方案为:10送3股。
该公司惟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控股股东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鲁西集团持有的鲁西化工现有股份三年内不减持;承诺期满后两年内,鲁西集团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鲁西化工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5.20元/股。该公司将申请其股票自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8月5日)起持续停牌至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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