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鲜明地提出常修为政之德的问题,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什么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德?为政之德应当如何修?这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所谓“德”,就是思想品德。为政之德,就是从政为官者应有的职业道德、思想品格
和精神风范。为政须讲政德、修政德,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当也必须讲政德、修政德。我们党选任干部,历来强调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无德少才者,不能成为领导干部;有德无才者,无法胜任领导工作;有才无德者,同样难以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一个领导干部的政德,反映其素质修养和精神状态,决定其如何发挥才能和行使权力,影响其能否创造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政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讲政德,关键是要做到:在政治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坚持不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作风上严格要求自己,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为政之德贵在修,贵在常修。常修,就是把修德当做一辈子的事,不懈追求,永不自满,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勇于纠正实践中的错误,认真接受来自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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