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泰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05年5月31日,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28号公告,公布了商务部对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案的初裁决定。依据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的规定,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决定举行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登记表提交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每单位限报2人参会。
二、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本一式10份。听证会指定语言和文字为中文。
三、是否允许参加听证会及是否允许在会上发言,将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产业损害调查局子站发布。《申请参加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可由网上下载。经商务部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名单以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联系人:孙玉 关钢
电话:(86)10-85226863 85226859
传真:(86)10-8522686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邮编:100747
附件:《申请参加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