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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修编列出时间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陆昀北京报道】

  国土资源部官员提醒谨防出现新的圈地热针对目前一些地方通过先修编城市规划,再要求土地规划与之衔接,进而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日前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会议上提醒各地,要严格执行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加强对各地修编城市规划的正确引导,并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尤其要有明确而有力的土地
控制政策,合理限制发展规模,防止滥占土地和出现新的圈地热”,“此事要早抓,不可放任不管,否则会贻害子孙,造成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鹿心社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未经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暂停审批;对目前已经上报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要审核提出意见,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查报批;对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已经到期或涉及国家重大项目,急需尽快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而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未经审批的,可作为个案办理,由国土资源部出具土地规模等方面的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切实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鹿心社提出了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三个具体时间表,即各地要在7月底前,将前期工作计划报国土资源部;今年年底以前,各地须完成规划实施评价、调查整改、专题研究工作,报送工作报告;2006年底前,力争完成省级规划修编工作。(14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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