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宏观调控,土地审批从严的情况下,建设用地供求紧张,成为制约很多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保障经济发展,我市最近制定出台了6条指导性措施,来破解用地难题,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这六条措施涵盖了土地规划供应和复垦利用的各个方面。在规划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项目,我市将千方百计确保用地;土地供应坚持“保重点、控一般”的原则,重点向开发区和园区工业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倾斜。积极推行资源集约化利用,适时适度提
高投资强度。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厂房建设要向多层发展,建设三层以上厂房的,三层以上部分可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为提高存量和闲置土地使用效益,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限定时间要求其开工建设,抑制土地荒芜闲置行为发生。对一时未落实到位的项目用地依法调剂。对闲置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按规定根据不同的供地方式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在挖掘土地后备资源潜力上,今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市级以下部分原则上全部用于土地开发,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省返还部分不少于50%用于土地复垦。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进行流转。
(信息来源:扬州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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