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117.3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6月份当月实现22.6亿元,同比增长15.8%。具体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城市增长快于农村。1-6月份,市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亿元,同比增长14.8%;县城实现33亿元,同比增长14.3%;县以下实现38.3亿元,同比增长13.0%。6月当月,市区实现8.7亿元,同比增长16.1%;县城实现6.2亿元,同比增长15.7%;县以下实现7.6亿
元,同比增长15.5%。
二、餐饮业增幅快于其他行业。1-6月份,批零贸易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8亿元,同比增长12.9%;餐饮业实现19.2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他行业2.3亿元,同比增长1.5%。餐饮业增幅分别比批零贸易业和其他行业高9.3个和20.7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商品销售类值多数增长。1-6月份,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累计实现商品销售总额54.3亿元,同比增长28.6%。除家具类、木材及制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食品、饮料、烟酒类也有小幅下降外,其他17类商品零售额普遍增长,其中增幅较大的有:通讯器材增长12倍、煤炭及制品增长9倍、金属材料增长3倍、汽车等增长2。7倍、金银珠宝增长83.3%。
(信息来源:邯郸市地方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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