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缩水”参保,市地税局将专项检查
本报讯 (林润 王雪珍黄献斌)员工的实际月薪明明超过1000元,但是企业却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参加社保。这是市地税局在社保年度申报中发现的怪事。
从同安地税部门传来的消息说,近日,该区完成769户企业的年度申报工作,申报率超
过八成。一些外企的参保率甚至达到100%。
不过,工作人员在对全区缴交社保前10名的外企进行统计分析时,却发现,10户企业一共有员工12867人,但除了2316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按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保费外,其余生产工人均按最低工资标准(本市人员951元、外来人员480元)参保。可是地税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些企业中本市员工的工薪大部分已超过1000元、外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也平均在700元左右。为什么企业要按低水平为员工参保呢?
据了解,按《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对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可以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但据分析,受调查的10户企业完全有能力做到准确统计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所以,这些企业很可能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才想出这样“缩水”参保的方式。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说,为了维护企业员工的权益,他们将多向这些企业宣传解释,鼓励他们按社保政策规定为员工参保。
另外,接下来市地税局准备把社保费检查引入所得税汇算,加强欠费清理,并适时开展社保专项检查工作,让员工们多一道“保护网”。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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