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我市2004年底前设立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是我市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法制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法制环境建设,全市上下全面开展了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学法的内容从以专业
法为主转为综合法与专业法并重。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有了新的认识。在解决行政纠纷、民事纠纷等方面,逐步改变管理手段,减少行政干预,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
随着法制环境的改善,科学化、民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违法现象和不当决策明显减少。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行政决策不与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相抵触。各级法制机构普遍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制方面的意见,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出重大决策前,还通过听取专家论证、吸收公众参加会议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减少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通过学法、执法责任制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取消自行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市公安局废止与行政许可法抵触文件28件,修改13件。我市还下发了《大庆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对行政许可的上岗、公开、监督档案、告知和听证、重大许可备案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制度规定,更加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的实施。
各级法制监督部门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通过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监督和明察暗访,扩大了群众监督的渠道,加强了层级监督的灵敏度和监督力度。去年以来,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8件、重大行政处罚39件,受案总量比上年有大幅度增长。
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经济发展得到有力保障。国土、交通、城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处罚案件比上年都有大幅增加。其中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108件,比上一年度增加近5倍。市场监管的重心下移,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承担了主要的市场监管工作,占全市案件的85.6%,较上一年度增加16.6%。社会、经济管理行为逐步规范。
劳动部门通过仲裁、劳动合同备案等方式强化劳资安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覆盖范围,实现了及时足额发放使用;教育部门通过推行阳光收费和教育“一费制”,切实减轻了学生负担;医药监督部门通过对管理相对人实行5A预警机制,加强诚信管理。各县区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产业政策,扶持“鹅经济”、“牛经济”、“皮革经济”等特色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很多部门设立了办事大厅,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便民服务,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信息来源:大庆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