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12日表示,我国将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陈健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很长时间以来存在争议的问题。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其政策和宗旨应该是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给外商投资企业一定的优惠并不违反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
“给外资优惠是各国普遍做法”
他说,当前世界经济正在新一轮产业转移过程当中,能否抓住这个机遇,对中国能否实现全面小康是至关重要的。吸引外资并不仅仅是一个资金问题,而是通过吸引外资带来技术、管理等诸多的生产要素,参与世界经济新的分工,与世界经济的产业链相衔接,这个机遇不能丢掉。他说,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由于周边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现在中国的引资优惠政策优势并不明显。“尤其现阶段中国相对劳动力成本在上升,资源又短缺,在没有相对稳定的、可靠的替代政策的情况下,应该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存量为2130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不到1%。虽然近几年吸收外资保持较大的增长规模,但是中国吸收外资并不存在规模过大的问题。
“这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陈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5600亿美元。但是,考虑到外商投资企业有一些停止了,有一些终止运营、资产折旧和撤资等情况,按照国际的标准估测,我国吸收外资(FDI)的存量为2130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不到1%。另外,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和人均占有FDI的比重,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为3.8%,人均吸收外商投资只有41美元,远低于发达国家530美元和世界人均107美元的水平。陈健说,吸收外资,并不仅仅是一个资金问题,而是通过吸收外资带来技术、管理等诸多的生产要素。(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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