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王薇实习生朱甄宇报道近日有媒体称,江苏将停办三责险,对此,某财险公司车险部经理表示三责险不可能停办。据记者了解,目前,各险商正在努力改善三责险市场与司法限定之间错位的现状,“否则就此发展下去,倒霉的只能是消费者。”
保险公司赔狠了
据介绍,自今年2月江苏省高院的《意见》下发以来,江苏省11家财险公司3月至6月四个月的月均“无名赔款”(按商业保险条款不该赔的赔款)高达3468.49万元,相比去年5月至今年2月十个月的月均额增长了近5倍。“这无疑给我们在‘三责险’本来就濒临亏损的情况下雪上加霜。”各家公司车险负责人纷纷表示。
业内人士:法定、商业三责险不分
目前,造成三责险市场与司法混乱的主要原因是法定、商业三责险不分。围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保险),很多人都误认为商业保险加上强制手段就是强制保险。其实,强制保险应该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而我国目前的《保险法》是商业保险法,不适用于社会保险。用现有的商业保险法来规范、指导强制保险,自然就会出现混乱局面。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在于,强制保险是强制性的,由国家财政保底,承担亏损或补贴;而商业保险则是一种自愿行为,由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认为,部分法院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为由,否定保险公司原有的三责险条款,而判定保险公司承担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原条款不该赔的要赔,不该多赔的要多赔,直接导致了许多保险公司的“无名赔款”大量增加。
或将抬高投保门槛
尽管目前各险商对于三责险市场与司法限定的现状态度一致,但对于如何去应对和改善这样的局面,各家保险公司却显得无计可施。“总要有个牵头的人,没人牵头谁也不会动。”该人士提到的“牵头”是指各家公司为减少亏损而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借鉴上海的经验,强制保险限额4万~5万元;限制承保高额三责险,如想投保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等的,只推荐5万元等低保额保险,同时对于风险较高的车辆进行限制投保等;还有抬高保费等等方法。“这些都是在国家出台强制保险条例之前美好的愿望罢了,何时实施则遥遥无期!”某负责人称,“在细则出台之前,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倒霉的始终是消费者。”(5版《经济南京》)(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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