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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股份:大股东压垮上市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龙昊

  大股东巨额的资金占用

  至2005年5月31日,第一大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上市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
069万元。9日,金城股份(000820)发布公告,详述了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同日,金城股份还详细披露了“未及时、全面披露”的五项对外担保及诉讼信息,显示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6689万元,占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52753.4万元的50.59%,逾期担保为6689万元。

  而就在3月29日,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称,没有发现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金城股份是1996年由原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组设立,其原料供应、制浆、造纸以及产品销售等与主营业务系统相关的资产经重组进入上市公司;其辅助性生产系统、代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组成了集团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告这样解释资金占用的原因:上市之初,为了发挥集团公司的市场优势,金城股份与集团公司签订了产品包销协议,产品的50%由集团公司包销,每年的包销额在25000-30000万元。当时,正逢国内纸张市场严重萧条,产品销售非常困难,导致本公司应收货款骤增,集团公司的销售货款也无法收回。同时集团公司盈利能力较弱,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向本公司支付全额货款,使本公司产生应收集团公司货款。此包销协议在2001年终止。另外集团公司承担着房产、医院、环卫等非经营性社会职能,但却无力承担相关费用,亦造成集团公司一定额度的资金占用。

  公告还显示不仅仅是因为历史问题而形成的资金占用情况: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余额43480万元。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上市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

  公告还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1至5月份“倒贷”资金发生额合计分别为11.41亿元、10.51亿元和5.57亿元,每年期末,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因此,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未体现集团公司占用资金余额。

  上市公司业绩不振

  金城股份是国内最大书刊印刷纸企业代表,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其纸及纸板的年生产能力为12万吨,主导产品胶印书刊纸曾获国家质量金奖,产能及质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超过10%,并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业内人士预测,在未来几年,我国造纸业增长速度仍将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其增幅在10%-15%之间。2004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机制纸2873.6万吨,同比增长19.5%,机制纸板1989.6万吨,比上年增长21.7%。造纸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143.58亿元,同比增长24.77%;销售收入为2988.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57%;实现利润141.05亿元,同比增长20.42%,创历史最好水平。

  然而,金城股份的经营却难以令人满意。年报显示,2004年金城股份实现每股收益-0.08元,2003年、2002年均是微利。而公告所说的“市场严重萧条,产品销售非常困难”从而终止包销协议的2001年实现每股收益0.22元,此前的业绩均有不错的表现。

  对于亏损的原因,2004年年报认为,“年初,面对全国性资源短缺、原辅材料价格上涨、资金紧张的严峻形势,进入下半年,由于对形势和困难估计不足,企业资金短缺、原辅材料供应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生产组织陷于被动。”

  亏损原因不仅仅如此。资料显示,2004年公司为集团公司分期提供临时周转用款累计数额巨大,其中借方累计发生额111728.12万元,贷方累计发生额111814.80万元,虽然其间集团公司分次偿还,至报告期末已全部收回,但金城股份也未收取分文费用。不只如此,为了缓解同一母公司的金纸集团金宝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周转的困难,公司2004年末还应收金宝纸业5829.97万元账款。大量的资源都在替大股东、关联方周转,也难怪公司自身的业绩不佳了。

  200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亏损,7日的预亏公告称,“市场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同时,因主体设备改造,公司上半年生产不饱满,收入下降,导致上半年利润大幅下降,预计亏损额在400万元左右。”

  尽管上市公司大量输血,但大股东自身也是外债累累。因欠外部借款,3月22日,大股东金纸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全部非流通国有法人股6565.04万股,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

  上市公司股权将会被转让?

  当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均受资金困扰之时,金纸集团做出了一个蹊跷的举措。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6565.04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1.05%。

  6月8日的公告称,金纸集团以持有的金城股份的6300万股股权,按2004年末每股净资产值为基数折价15718.5万元出资,5月23日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后,金圣投资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国有法人股6300万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80%,金纸集团公司尚持有上市公司265.04万股,占股本总数的1.25%。公告称此举是“集团公司股权的变更属内部调整,不涉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难以理解的是,“因资产尚需办理过户手续,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暂定经营期限为一年。”而工商部门并没有新公司注册经营期限只能先登记一年的说法,也不存在什么地方的特殊规定。企业注册登记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地都一样,对经营期限没有限制。

  金城集团所持的6565.04万股非流通国有法人股股权已被法院全部冻结。在冻结期间,能否可以变更?并且,股权转让为何只转让其中的6300万股,而留下1.25%?这6300万股占总股份的29.80%,持股比例刚好在30%的底限之下。业界人士认为,不排除集团公司会以此作为平台来转让其所持公司股权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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