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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推出对价方案拟每10股送2.5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8: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600098)广州控股今日公告称,公司于7月12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惟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发展集团支付的2.5股的公司股票。

  发展集团承诺,自持有广州控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减持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发展集团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发展集团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如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发展集团自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公司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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