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002029.SZ)今日宣布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流通股股东出售权”改为“股价差额现金支付”:股价如果在方案通过后一定时间内低于每股5元,公司控股股东将“市场价格”与5元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原流通股股东。7月12日七匹狼的股价收于每股7.27元。
另一家中小企业板的股改试点公司传化股份(002010.SZ),也在7月13日公告修改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内容,非流通股承诺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不会在每股25元的价格以下减持股票。
此前,两家第二批试点公司吉林敖东和中捷股份刚刚宣布修改方案。在中小企业板块内,迄今共有包括中捷股份、七匹狼、传化股份在内3家股改试点上市公司修改了方案,这被市场人士认为是中小企业更具有灵活机制的表现。
相比之下,七匹狼的股改方案似乎最具有某种“创新色彩”。公司将“流通股股东出售权”改为“股价差额现金支付”的具体修改内容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2个月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中累计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5元/股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七匹狼集团将按照不受流通限制的流通股份的20%的比例,将“市场价格”与5元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现有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流通股股东。“市场价格”按照股票价格低于5元/股时的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七匹狼集团将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时按上述标准向所有不受流通限制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差额一次。
该公司认为:修改后的方案更便于方案实施技术操作,更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回顾七匹狼在6月29日首次公布的股改方案,不难看出其“创新传统”。当时的方案中包括“流通股股东出售权”和“股份追送”这两个比较新鲜的形式。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7月13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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