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郑州煤电(600121.SH)发布了股改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作为该公司惟一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3股的对价。股改完成后,郑州煤电拟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回购数量不超过2亿股。
郑煤集团还就所持股份的出售价格作出了承诺:出售价格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
,该集团确定的当前最低出售价格为4.6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对于大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郑州煤电称,若股东大会未能批准定向回购方案,郑煤集团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或其他方式解决对郑州煤电的资金占用问题。在向战略投资者转让其所持股份时,将要求战略投资者在取得郑州煤电股份同时,作出如下承诺:自获得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所持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期限为郑煤集团原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获得流通股权之日起24个月的剩余期限。
据悉,公司股改方案尚需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与此同时,郑州煤电还宣布了《股份定向回购协议》议案,定向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为:股改完成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86.17%。但最终将不高于3元/股,同时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此次定向回购总股数为不超过2亿股,比例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郑煤集团持有股份38.26%。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7月13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