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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本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中强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公司”)83.33%的股权和本公司持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郑哲斌。
2、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获得转让收益250万元。
一、交易概述
中强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5年7月6日,本公司与自然人郑哲斌签定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持有的中强公司83.33%的股权和本公司持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郑哲斌。
二、交易对方介绍
股权受让方郑哲斌现为中强公司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丽水市解放街289号,法定代表人:王仁民,注册资本:300万元,本公司出资额为2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3.33%,该公司系医药商业流通企业,主营药品销售。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893万元,净资产-31万元,2004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26万元,实现净利润-32万元(已经审计);截至2005年5月31日中强公司总资产2885万元,净资产-148万元,2005年1-5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90万元,实现净利润-117万元(未经审计)。
四、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本公司持有的中强公司83.33%的股权和全部债权。
(二)定价原则
中强公司为医药商业流通企业,2003年已通过了国家GSP认证,综合其无形资产价值及现有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格。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
郑哲斌以250万元的价格受让本公司持有的中强公司的所有股份。又鉴于截止2005年5月31日中强公司尚欠本公司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应付款项)10,078,795.78元,故郑哲斌还须向本公司偿还10,078,795.78元的应付款项。郑哲斌承诺在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此次股权转让价款50%计125万元,应付款项的35%计3,527,578.52元;在2005年12月31日前支付此次股权转让价款50%计125万元,应付款项的10%计1,007,879.58元;在2006年6月30日前支付应付款项的15%计1,511,819.37元;在2006年12月31日前支付应付款项的40%计4,031,518.31元。郑哲斌如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应付款项,每迟延一日,郑哲斌应向本公司支付迟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转让,公司可以降低对外投资的风险,优化财务结构,及时回笼应收款项,有效支持重点项目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健康高效发展。
六、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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