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05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7月1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及授权董事7人(姜厚有委托邹宪君代为表决),起明、向前友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科
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蒋孟衡、潘齐鸣、李琛、宋和平、刘平、陈英、李昌荣、甘?、何爱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昌荣、甘?、何爱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一名董事对何爱华担任独立董事投弃权票)。
二、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5年8月12日11时。
2、会议地点:自贡春熙宾馆。
3、会议议程: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5年8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8月10日至8月12日11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7、联系人:高嵩
电 话:0813-2606903 传 真:0813-2606903
附: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孟衡,男,1965年7月出生,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光机所助理研究员;浙江大学博士后、副教授;成都电视电器联合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产品技术研究所所长,成都世达科技产业开发公司总经理;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研究所副总经济师;四川省日兴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天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潘齐鸣,男,195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四川省机械化工程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农行德阳市中区支行信贷员;中国银行德阳分行信贷部主任,信贷科长;中国银行成都支行行长;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副主任。现任成都林凤集团总裁助理。
李琛,女,1974年11月出生。曾任四川省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北京经贸公司财务部会计;四川林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成都林凤集团融资主管。现任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宋和平,男,195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四川省地质局技术员,现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刘平,男,195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宜宾天原化工厂供销科计划员;宜宾地区物资局计划处主任科员;宜宾市经委干部;林凤集团武候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绿宇环保建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凤集团党办副主任。现任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英,女,196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宜宾天原化工厂财务处成本管理科科长、会计科科长;宜宾天原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昌荣,男,194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四川省名山县公安局副股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督导员。现已退休。
甘?,女,1967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律师。曾任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四川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爱华,女,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曾任四川省富顺县百货公司财会科长;曾就职于自贡市城市信用社、自贡市商业银行筹备办、自贡市商业银行。现任四川恒德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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