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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对价方案10送2.5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亨通光电、七匹狼、传化股份修改方案

  广州控股(600098)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5股的对价。

  根据方案,广州控股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流通股东支付
13275万股,作为获取流通权的对价,流通股东由此每10股获2.5股。方案实施后,广州发展集团持股比例由74.21%下降到67.77%,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由25.79%上升到32.23%。

  除直接支付对价外,广州发展集团还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1年内不减持,在其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3年内对广州控股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亨通光电(600487)对价方案由原来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修改为每10股获得4.5股;大股东增持条件由亨通光电股票任意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4.32元提高至4.75元。

  七匹狼(002029)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流通股股东出售权改为股价差额现金支付条款。原方案为一定条件下,流通股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20%以内(含)的股份,按照5元/股的价格出售给七匹狼集团,现修改为一定条件下,七匹狼集团将按照流通股份的20%的比例按市场价格与5元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市场价格按照股票价格低于5元/股时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传化股份(002010)方案修改主要体现在非流通股股东徐冠巨、徐观宝、徐传化、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补充承诺:自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会在25.00元/股的价格以下减持股份。

  作者:记者 何军 陶君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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