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市建委发布拆迁冻结通告,确定省府前街拆迁范围。
省府前街整治工程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为保证改造后的整体效果,有关部门对道路东西两侧共300米范围进行了整体策划,决定按照统一规划、一次冻结、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道路建设与两侧综合整治。目前已初步研究确定规划改造方案,其中,规划道路
红线内拆迁160户,建筑面积13818.99平方米。计划10月底完成道路建设,2006年底完成两侧环境整治。
此次确定的冻结范围为:北至省府西街路北平房、省府东街21、23、25号沿街平房及省府东街7号、9号,贡院墙根33号;南至泉城路;西至鞭指巷路西;东至省府东街10、12、14、16号,芙蓉街61、69号后院,泉城路221号院(原省统计局)东院墙(不含泉城路221号后门原省统计局宿舍三幢五层居民楼)。此次冻结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根据规定,在冻结范围和冻结期限内,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进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进行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等。冻结期限自2005年7月12日至200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