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困难群体利益,今年6月,崇仁县在全市率先实行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为确保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该县做到“五个明确”,取得了明显成效。明确资金发放原则。在不改变现行财政体制的原则下,县民政部门负责补助对象人员及标准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代发银行负责社会化发放。同时对抚恤和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明确资金发放范围。发放范围为各乡镇定期补助对象、定期抚恤对象、残疾军人、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明确资金发放来源。补助资金主要通过县级财政统筹预算安排、乡镇财政自筹、
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措。明确资金审批程序。由各乡镇每季填报变动情况表,并携有关原始资料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无误后报县财政审核,县财政根据审核情况将补助资金拨入指定代发银行,代发银行依据财政送达的补助花名册将补助资金直接拨到个人存款账户上,从而有效杜绝了挤占、挪用、抵扣现象发生。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乡镇负责如实上报符合救助对象条件人员名单;民政部门负责认真审核乡镇上报的享受补助对象属别、标准及有关补助对象人员变动等情况真实性;财政部门负责开设资金发放专户,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补助资金拨入专户,确保资金发放需要。
(信息来源:崇仁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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