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中共新余市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名正县级和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正县级职位:新余市规划局局长1名。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
副县级职位:新余市民政局副局长、新余市旅游局副局长、新余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共青团新余市委副书记、新余市社联副主席各1名。面向新余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公开选拔。
二、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报考新余市规划局局长职位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45周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建筑、规划类专业;
3.任副县级2年以上(2003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4.身体健康;
5.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其任职资历可适当放宽。报考新余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旅游局副局长、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市社联副主席4个职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40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职副县级干部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2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4.身体健康;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其任职资历可适当放宽。
报考共青团新余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28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职正科级以上干部(2005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副科级2年以上(2003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4.身体健康;
5.应具备《团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其任职资历可适当放宽。
凡有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者,不予报名。 三、选拔程序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资格者均可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填报,即不得更改(除非该报考职位被取消)。经资格审查后准予参加笔试的人员,每个公开选拔职位应不少于10人,否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对特殊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经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公开选拔)。若报考职位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公告取消该职位后的两天内改报其它职位。
2.资格审查。
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
3.统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4.统一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取前三名作为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5.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再好,也不能作为拟任用人选。
6.决定任命。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提出任用意见,报市委研究决定,并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取消试用职务的待遇,回原岗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四、考试内容
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7月15日至2005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
3.报名要求?押报名人员需填写《新余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提供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任现职(级)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时间和地点:2005年7月24日在新余市委党校教学楼统一笔试。
5.面试时间和地点:2005年8月7日在新余市委党校教学楼统一面试。
笔试、面试准考证请分别于7月23日下午、8月6日下午到报名点领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4412656416041;市委党校报名点咨询电话:6441281。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2005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江西新余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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