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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14所大学公安机构划归地方 三年过渡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1:58 商务部网站

  南昌大学等14所江西省内高等学校公安机构将不再由高校管理,而是划归地方公安机关序列,这项机构体制改革将有3年时间过渡。11日,获悉,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14所高校的公安机构,改变隶属关系,划归地方公安机关序列,分别组建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南大派出所等14个公安派出机构。至于高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则由高校负责。改革后,高校公安派出机构行使高校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执法权限,不得参与非警务活动。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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