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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市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外来企业、项目进区的优惠政策 (节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1:58 商务部网站

  对示范区内的企业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先用后买,以税抵资”的优惠政策支持;进入科技企业创业中心的企业,在示范区内未占用土地的,可相应享受部分财政支持;本级政府职能机构在行政及事业收费方面给予示范区企业以下支持;凡在示范区投资兴业的外来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属在以下方面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对引入示范区项目、资金的招商引资引荐人,按照《富拉尔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信息来源:富拉尔基区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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