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2005年1月1日起征收出口关税的部分纺织服装产品调整关税税率。据公告明细清单显示,在原本148项纺织品被征收的出口关税基础上,其中39项(74种)纺织品税率被调高,3项被调低,2项停止征收出口税,其它维持不变;新增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品种开征出口关税。被调高税率的纺织品有71种原来是征0.2元关税,有3种原来是征0.3元关税。具体产品及税率见附表。今年前4个月我省148项应税服装类别出口共计24.74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49%,占全省服
装出口的68.89%,共征收出口税款1.69亿元人民币。应税服装占全省服装出口近七成,是我省服装出口的主体。
此次大幅提高148项应税类别中39项的出口税率,是否会对浙江服装出口造成影响?据海关统计,这39项类别在前4个月的出口共计14.39亿美元,占整个应税类别出口的58%,占全省服装出口的40%。用1-4月的服装出口数量和调高后的税率来计算,39项类别征税额将达4.2亿人民币,是原征税额0.97亿人民币的4.33倍。据了解,在上月刚刚结束的春交会上,纺织企业受到国家调整对纺织品出口征税政策的传言、欧美设限的贸易摩擦风险的影响,已经改变了以往确定圣诞之前订单的规律:只签从6月到7月份的订单,不再确定圣诞前后所有的订单。但从加税措施的执行时间看,企业显然还是没能将这一风险规避过去。有企业表示,现在6月份的出口合同都已经签订了,已经无法更改,加税导致的成本增加只能由企业自己来承担了。据预测,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将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可能会因为短期内无法承担这一成本压力而被淘汰出局。由于措施从出台到实施时间较短,订立好的合同难以修改,近一半种类被大幅加税将对我省纺织出口整体造成较大的影响。等到几个月之后,企业通过订立新合同将税负转嫁到采购商身上,这一不利影响才能逐步消除。但这次对部分纺织品调整出口关税,从短期看有助于缓解当前纺织品贸易摩擦,从长期看有助于改善我国纺织品出口商品结构。
(信息来源: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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