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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称非偷税漏税是合理避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1:32 金羊网-新快报

  涉案税金6.8亿

  新快报讯(记者 蒋文)在7月20日黄宏生接受提审前,创维又面临财税问题。近日,国内某媒体刊登文章称,该报记者从对创维进行税务稽查的专案组获悉,在已进行的稽查中发现,创维仅国税一项的涉案增值税金额就达到6.8亿。据报道,有举报信称,“由于创维大量的电视机产品实际并没有在深圳实现最后的销售,因此,大量销售到特区以外的电视机不
应该享受税收优惠,而应该足额缴纳增值税。”

  创维:怀疑有人陷害

  报道称,在已经查明的国税中,创维涉案的问题税金是6.8亿元。“在国税总局转发的举报信中提及的主要问题就是‘地产地销’,也就是根据当年深圳特区的税收优惠,在深圳生产而又在深圳销售的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创维(中国)销售公司转手把电视机销售给许多内地城市的销售企业,因此创维实际承担的增值税也很少。对于以上说法,广东商学院财税学院石正祥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创维在内地的销售公司是独立核算的,那么创维此举的确就属于逃税漏税;如果创维在内地的销售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创维就属于合理避税。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创维在内地的销售公司都是深圳创维(中国)销售公司的驻外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应算是独立核算单位。创维集团新任CEO张学斌则表示,这是一篇严重失实的文章,国税局也否认接受过采访和透露消息。创维怀疑是有人故意陷害,将保留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中报被迫推迟公布

  据报道,3月29日,由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局和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等为主体组成的一个四五十人的专案小组对创维的深圳总部以及部分生产和销售公司同时进行了突然袭击,取走了创维5年的会计资料和有关文件记录。对此,沈健向记者表示:“税务部门对创维进行的是例行检查,并且已经结束。”同时沈健还称,创维去年交纳税款达5.58亿元。7月4日,创维在其公布的2004年中报里称:“中国税务机关对创维的税务检查是例行检查,……或有某项税务超过或不足税务交纳数额……,不会对公司的未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创维数码刚公布的2004年中报,创维实现了营业收入43.49亿港元和1.87亿港元的净利润,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但值得注意的是,创维在这其中拨回了1.27亿港元的税务和3300万港元的专利诉讼的拨备。(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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