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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伤残津贴本月起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1: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廖方通讯员吴子因报道:今年7月起,伤残津贴将进行调整,津贴中基础伤残津贴标准按2003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确定,余额为设定性伤残津贴,再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州市开始进行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调整,其中的伤残津贴(原称工伤退休金),7月起先按2005年6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划分为基础
伤残津贴、设定性伤残津贴两部分,分别与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个人帐户养老金相对应进行保险年度调整。

  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2003年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确定,余额为设定性伤残津贴,再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资金来源按原渠道支付。据记者计算,在调整后领取的伤残津贴会有所增加。

  此外,职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生活护理依赖而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以及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2004年度为9.9%)同步调整。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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