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黑龙江省大庆 7月起10类食品不得无证生产销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10:52 商务部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据悉,肉制品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信息来源:大庆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