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晶)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第二季度35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涨幅调查。调查显示,第二季度35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季上涨了8%,比一季度上涨了1.5%。同比和环比涨幅分别比一季度回落1.8和1.2个百分点。其中长春市的房屋平均销售价格在215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了2.1%,涨幅居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长沙、南宁、乌鲁木齐。
6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分别是,杭州涨幅为12.5%,青岛12.4%,呼和浩特12.2%,上海11.6%,成都10.7%,南昌10.3%。上海、杭州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分别比一季度回落7.5和1.3个百分点。
分类别看,长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4.2%,销售的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2510元。而二季度长春市房屋租赁价格同比与去年持平,环比价格也保持不变,但累计价格上涨了0.2%;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同比、环比、累计保持平稳。
国家发改委公布结果显示: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同比、环比涨幅均有不同幅度的回落;其中长春市二手住房销售价格比去年同季上涨1.1%,但比一季度下降了0.1%,销售价格在每平方米1827元。二季度,35个大中城市土地交易价格比去年同季上涨10.7%,比一季度上涨3.8%。其中长春市土地交易价格比去年同季上涨1.2%,比一季度上涨0.1%。(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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