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罕见特大跨境汽车走私案开审
利用已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两地车牌,套用在同牌子、同车型、同颜色的走私车上,走私进口“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258辆———广州海关首次查获的这件“偷龙转凤”走私汽车案,7月5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作案时间之长、走私汽车数量之巨、档次之高为近年来罕见。2002年10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向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海分局移交
一辆挂粤澳两地车牌、无合法来源的进口“丰田”吉普车。由于驾驶员冯某不能提供该车的行驶证,及海关用于核销两地车进出境记录的《车辆签证簿》(俗称“司机本”),初步认定该车涉嫌走私入境。
利用粤澳两地车走私
经查,该车属珠海市某外资公司所有,但该公司已私下将车租借给澳门人陈耀星、何明使用。侦查人员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陈耀星、何明分别是14辆、12辆不同牌号粤澳两地车的兼职司机,两人名下粤澳两地车存在进境次数多于出境次数等异常情况。陈耀星、何明存在利用粤澳两地车牌大肆走私汽车入境的重大嫌疑,此后还发现,与陈耀星交往密切的许冠隆也有类似情况。
“供货、走私、销赃”一条龙
2003年6月23日,该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顺德均安镇一工厂仓库内查获6辆挂澳门车牌、无任何合法手续的“丰田佳美”2.4小轿车。此后,办案人员围绕陈耀星、何明的关系人,大量排查有关人员。经过半年多的缜密侦查发现:三年来,在以陈耀星为首的走私团伙中,有境外车行老板负责供车,有负责驾车通关入境的,在境内有人负责联系买主销赃,形成“供货、走私、销赃”一条龙的严密的走私网络。此外,该团伙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断变换交车地点,并用现金交易。陈耀星、何明负责组织货源并联系买家,而许冠隆等澳门人则负责驾车通关入境,他们三人都是该团伙的主要成员。2004年6月9日,广州海关缉私局决定采取抓捕行动。陈耀星、何明、许冠隆出境时相继被截获,广州海关缉私警察从陈耀星在顺德均安的家中搜获澳门和内地假车牌78副及假行驶证、假车辆年审章等犯罪作案物证一批。该走私团伙改变了惯用的海上偷运、夹藏等走私方式,利用已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两地车牌,套用在同牌子、同车型、同颜色的走私车上,实施走私入境。这种“偷龙转凤”的走私方式,在海关查获的案件中还是首次出现。
走私高档车285辆
现已查明:自2001年至2004年3月份,以澳门居民陈耀星、何明为首的走私团伙共走私进口奔驰、宝马等各类高档汽车合计285辆,折合人民币约2亿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9474万余元。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耀星、何明、许冠隆、潘勇辉、李健荣、陈耀辉、王国钦、韦国勇、冯伟成等9人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提起公诉。另外,对犯罪嫌疑人王建兴、李继开、冯灿尧等3人以涉嫌销赃罪提起公诉。据悉,将买卖走私进口货物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赃罪起诉在广州海关缉私局侦办的案件中尚属首次。萧曼平付宁阳葛帮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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