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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男视角:“周三条”会付诸实施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日前,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看法,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提到的三条原则简洁明了:一、净资产贡献底线,即计算出上市以来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对净资产的贡献比例,作为非流通股付出对价的底线,然后适当考虑发行时合理的创业溢价,如商誉、网络、人才等因素;二、非流通股比例越大,对价越高;三、业绩越差,对价越高。

  三原则颇有道理

  首先,净资产贡献底线,即参照历史成本,笔者曾计算过,按此原则,近1400家公司平均对价应为10送6。其算法也很简单:目前上市公司净资产合计1.9万亿元,流通股股东贡献8000亿元,非流通股股东充其量贡献8000亿元(其他3000多亿元为历年利润积累),也就是说,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对公司权益的贡献基本是5∶5,可目前他们的股权比例却是3∶7。按净资产底线就是股权一半对一半,非流通股平均对流通股10送6;考虑到创业溢价流通股东可让一步,如平均对价10送5,至少也得10送4。第二是非流通股比例越大对价越高,理由也很简单,非流通股暂不上市流通原来是有过承诺的,这实际上是非流通股股东同流通股股东所签的合同,现在要“违约”修改合同,就得支付代价,暂不上市的股份越多,支付的代价自然也越高。第三是业绩越差对价越高,乍一看对价似乎与业绩无关,但再仔细想想那些绩差股特别是巨亏企业,几乎都是大股东惹的祸,什么占资、担保,等等,你大股东从上市公司榨取了这么多,今天要上市流通,付出代价自然也要高得多。

  国企让利还有空间

  以周勤业的三条原则来考量对价是否合理,就会看得很清楚。以宝钢股份为例,公司目前净资产700亿元,资本投入约500亿元,其中流通股股东贡献约180亿元,非流通股股东贡献约320亿元。二者对资本投入的贡献比为36∶64,可现在他们的持股比为22∶78,如果全部按原始投入折成股本,这样在175亿股总股本中,流通股股东该占63亿股,非流通股股东占112亿股,即非流通股东应对流通股东10送6。鉴于宝钢上市前在世界钢铁行业中已有很高的知名度,作为创业资本理应有较高溢价,例如流通股东让步至10送4。此外,第二条非流通股比例高应多送,而第三条公司业绩好应少送,这两条“对冲”,10送4是合理的,如今才10送2.38,对流通股股东显然有失公平。若按照周勤业的三条对价原则,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就有了谈判底线,股权分置改革就会顺利得多,改革的市场环境自然也会好得多。但是,“周三条”真要实施,最大的阻力是国资委恐很难让步,如果平均对价从10送3(假定10送3是国资委的底线)提高到10送4,以目前2000多亿股流通股计算,就得多送200多亿股,按每股净资产2.65元计算就得多送550多亿元,其中至少400亿元是国资委送出的,国资委会愿意吗?但是,话又说回来,你今天多送出400亿元,说不定就能换得4000亿元的国有资产升值,这账也很好算,目前3000多亿股国有股,只要每股涨1元,就是3000亿元,以当今4.40元的股价,涨1元也就5.40元,市盈率也还不到20倍,谁说就做不到呢?本报特约撰稿 贺宛男(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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