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辽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回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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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
“十五”以来,辽宁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在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明显的区位优势和崭新活力,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农林牧渔业生产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又上新台阶。
一、 “十五”以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绩斐然 1.主要指标较好完成计划目标 2004年,辽宁省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773.2亿元(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比2000年增长34.2%,年均增长7.6%,提前一年实现680亿元和年均增长6%的计划目标;到2004年,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7元,与计划目标相差193元,如果2005年没有较大自然灾害,可以实现计划目标;“十五”前四年,在三年遭受较重自然灾害和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情况下,辽宁省粮食年均产量保持了1500万吨以上,2004年达到1720万吨,实现了正常年景1600万吨生产能力的计划目标;2004年,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值比调整为41.5:2.8:37.2:18.5,与计划目标40:2.5:40:17.5基本接近。 2.农业和农村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2004年,辽宁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510.5亿元,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12位跃居为第10位;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5%,比同期全国增长5.1%的速度高2.4个百分点。2004年,辽宁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达399亿元,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11位前移到第8位,比2000年增长99%,年均增长18.8%,比同期全国增长14.4%高个4.4个百分点。2004年辽宁省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县及县以下)为419.3亿元,比2000年的317.7亿元增长32.0%,年均增长7.2%。2004年,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7元,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第10位前移到第9位,年均增长8.8%,比同期全国平均增长6.8%的速度高2.0个百分点。 3.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 第一,在农村产业结构中,农业比重下降,非农产业比重上升。据测算,农业与非农业产值比由2000年的14.2:85.8调整到2004年的13.3:86.7;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比由2000年的67.4:32.6调整为63.3:36.7。第二,在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中,农业比重下降,林牧渔业比重上升。农业产值与林牧渔业产值比由2000年的46.1:53.9调整到2004年的41.5:58.5。第三,在种植业结构中,粮食比重下降,非粮食比重上升。在农作物种植面积中,粮食与非粮食比由2000年的78.9:21.1调整到2004年的78.1:21.9。 4.农林牧渔业生产全面发展,主要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产量大幅度增长 第一,农林牧渔业生产全面增长。“十五”前四年,辽宁省农业产值达到611.3亿元,可比价年均增长6.6%;辽宁省林业产值达到40.7亿元,年均增长13.5%;辽宁省牧业产值达到548.3亿元,年均增长8.4%;辽宁省渔业产值达到272.2亿元,年均增长6.2%。第二,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了较高水平增长。“十五”前四年,辽宁省粮食产量达1720万吨,年平均增长10.9%,产量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18位前移到11位;蔬菜产量2035万吨(含西甜瓜),年平均增长3.7%,产量在全国的位次由10位前移到第9位;肉类产量316.5万吨,年平均增长7.6%,比全国同期增长4.3%高3.3个百分点,产量在全国的位次由11位前移到第9位;禽蛋产量192.4万吨,年平均增长8.2%,比全国同期增长5.0%高3.2个百分点,产量在全国的位次由5位前移到第4位;水产品产量402.5万吨,年均增长4.4%,在全国的位次保持前5位不变。 5.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民收入呈现较快增长 “十五”前四年,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良好环境下,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带动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2000年,辽宁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为200.6亿元,位居全国第11位。到2004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99亿元,跃居全国第8位。四年间辽宁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长18.8%,高于全国同期4.4个百分点。 “十五”以来,由于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全面实施“税费改革”和“三补两免”等惠农政策,农民收入增长扭转了“九五”时期起伏、徘徊的局面,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2000年,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56元,到2004年增加到3307元,平均每年增加238元,年均增长8.8%,比全国同期增幅6.8%高2.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的位次由2000年的10位上升到第9位。 “十五”时期,辽宁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质量提高、位次前移,总体实力增强。但与先进地区比较,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1.县域经济总体实力不强,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一是总体实力不强。2003年,辽宁省44县、(市)中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亿元的只有7个,而江苏58个、山东30个、浙江25个、广东10个、福建7个。2003年辽宁省44个县(市)中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的只有2个,而江苏40个、浙江26个、广东24个、福建8个。2003年,在全国100名发达县测评中,辽宁只有海城和长海2个,且位次后移,而同期浙江增加到30个,江苏和山东分别增加到16个,广东增加到10个。二是地区不平衡性突出。据对2003年县域发展测评,辽宁省44个县(市)中,前10名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为46.4,而后10名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只有23.9,综合发展水平的差距高达50%。 2.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十五”以来,辽宁省农业产业化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明显滞后。突出表现是:第一,加工工业不发达,农产品附加值率较低。2004年,辽宁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511亿元,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只有636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只有42%。第二,集团企业和名牌企业少,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不高,2004年,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37户,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与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先进省存在较大差距。第三,外向型农业牵动力不强,2004年,辽宁省农产品出口创汇为15.5亿美元,不足山东(83亿美元)的五分之一,与浙江、江苏、广东等先进地区比较差距较大。第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滞后。一些先进省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而辽宁省则刚刚起步。 3.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加大、速度放慢。“十五”以来,受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出现了种植业劳动力回流现象,加之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增加,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加大,速度放慢。据统计,“十五”前四年,辽宁省从业人员由2000年的2052万人增加到2097.3万人,共增加45.3万人,其中,乡村由966万人增加到1083.8万人,增加117.8万人,城镇由1086万人减少到1013.5万人,减少了72.5万人。呈现了乡村大幅度增加、城镇大幅度减少的趋势,使本来富余劳动力就多的农村劳动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目前,辽宁省有300多万农业剩余劳动力,要在15年内将其转移到非农产业,每年要转移20万,按乡镇企业就业成本测算,新增一个就业岗位需新增投资2万元,每年需增加40亿元的投资才能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非常大。 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够稳定。一是耕地面积锐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十五”前四年,受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和开发区建设等多因素影响,辽宁省耕地面积净减少367.7千公顷,减少8.8%,其规模相当于一个阜新地区,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粮食总产量的稳定提高。二是科技突破难,粮食单产水平增长缓慢。四年间粮食亩产最低为337公斤,仅为上个世纪90年代平均水平,最高的2004年为394.5公斤,尽管有所突破,尚未达到上个世纪90年代的最高水平。三是水利设施老化,有效灌溉面积增加较少,抗御灾害能力较弱。四年间有效灌溉面积仅增38千公顷,增长2.6%,加之水利建设投入有限,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老化严重,难以抵御大的自然灾害,使综合生产能力受到很大影响。 二、“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展望 “十一五”是我国国民经济抢抓重要战略机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迈向现代化、推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将是这一时期最为艰巨的任务和难点所在。由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机遇难得,条件难得,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新时期。综合分析“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的各方面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预计2010年,辽宁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可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7.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00元,年均增长7.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600万吨,粮食与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调整为70:30,农林牧渔业产值比调整为38:2.8:39.2:20。为保证“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持续、较快发展,全面实现“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战略目标,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域实力。一是壮大民营经济,突出民营市场主体地位。要降低市场准入标准,凡是允许外国资本进入的领域,都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要积极鼓励农村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能人兴办各种类型的个体私营企业和组织,要彻底打破所有制界限,对现有乡镇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所有制改造;要兴办中小企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建立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支持;要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建立健全各种保障机制,使民营企业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中更快发展;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实现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二是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施全方位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要大力开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外资,加强多种形式合作,推进生产国际标准化,县域利用外资力争五年要增加一倍,县域出口额力争五年增长50%。三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要依托中心城市,聚集产业优势,有计划的建设一批明星小城镇。要通过整合资源,积极调整小城镇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农村城镇化水平。要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把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总体规划,把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起来,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议调整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增加对辽西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支出比重,争取高中教育,并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农村教育支出比重。重构农村合作医疗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电、改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加快农业产业化,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新发展。一是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检测体系,实施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监测,为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二是着力抓好龙头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优势产业辐射力和带动力,通过政策倾斜、招商引资、兼并联合、改造转化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专业化水平,拓展产业链,全面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各个领域,实现一体化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加工工业,提高农产品市场转化率。要建设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对地区有牵动作用的大型农产品加工联盟企业或联盟集团;要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业进行结构调整、整合资源,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转化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多次增值,增加农民收入。四是抓好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组织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千家万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 3.切实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首先,要切实增加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调整国民经济投资结构,增加支农资金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额占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额比例应由现在的2.3%提高到3.5%左右,恢复到“六五”时期水平;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比重应由现在的7.8%提高到13%左右,使之这一比例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即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2004年为13%)基本一致。第二,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建立土地使用补偿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业主投资农业。积极培育农业金融商品,如农业企业债券、股票和基金,募集社会资金,开辟投资农业新渠道。第三,完善农产品直补政策。扩大农产品直补范围,由主要粮食作物扩大到油料、蔬菜、水果;提高农产品直补标准,按财政每年收入增长情况适当调高直补标准。 4.继续推进农业、农村结构调整,提高农村经济质量。通过结构调整,使农业和农村总体效益水平有一个较大提高。力争农业增加值率由“十五”的52.5%提高到“十一五”的54.5%,上升2.0个百分点,同时使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加到60%。首先,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提高非农产业比重。农业产值占农村农产值比重由现在的13.3%降到10%,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现在63.3%降到58%。二是继续推进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提高林牧渔业比重,力争“十一五”林牧渔业产值比重由“十五”的58.5%提高到64%,进而通过结构转换,拉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达到3%。三是稳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使粮食作物与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由现在的78.1:21.9调整到的70:30。 5.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效益,向农业的深度要收入,保持农民从农业得到的收入持续增长。二是以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为动力,积极组织跨省和跨国劳务输出,向劳务经济要收入。2004年,辽宁省农民收入中,外出劳务收入仅占9%%,比全国13.7%低4.7个百分点,其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据测算,外出劳务人员每增加20万人,就可使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0元,如果“十一五”时期外出劳务人员由现在的万增加到万人,那么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可增加100元。三提高城镇化水平,向非农产业要收入。据测算,在其他因素不变的的情况下,城镇人口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就增加一个百分点,如果“十一五”时期能将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那么就可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5%。四是在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农村金融、公共财政、流通体制、土地流转等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向制度创新要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