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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存在三大误区(视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0:58 人民网-市场报

  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导致有害反应,医学上把这类有害反应称为“药品不良反应”。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主任唐尧说,当前,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还没有正确的认识,主要存在三大误区。

  误区一: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甚至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同起来。

  现象:某些病人服用药品后感觉到不适,认为是药品的质量问题,甚至抱怨医生乱开药、开错药。

  专家解释:药品不良反应是建立在药品质量合格、诊断正确、治疗方案合理的基础上的,是由于药品自身问题造成的有害反应,所以药品不良反应不能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误区二:治疗药品可以凭经验判断购买,在药店里想怎么买就怎么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现象:超市药店、提篮买药已经成为很多药店招揽患者的方式,人们认为像逛超市一样买药,方便、自由、实惠。

  专家解释:药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药品的使用与疾病的诊断、适用症状和人群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目前,国家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两类,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则可以自行购买和使用。所以,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误区三:中药和滋补品的不良反应很少。

  现象:很多人喜欢服用中药或滋补品,认为他们安全、没有毒副作用。

  专家解释: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症加减,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同样会引起许多不良反应。滋补品也应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切忌滥用。即使在正常用量用法下也能引起不良反应。如人参可能引起皮疹、咽喉刺激感、兴奋、失眠、血压变化等。而一些人在服用滋补品的同时,还在服用其他药品,药品和滋补品之间产生的不良作用也应引起重视。

  《市场报》 (2005年07月11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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