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接种疫苗发生意外尚无补偿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0:58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孙莲英称,接种疫苗发生意外事故后的相关补偿,目前我国尚无明确规定。

  孙莲英介绍,6月1日国家新条例出台前,如出现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出现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部门只会支付诊疗期间医疗费。新条例出台后,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
性补偿,但具体补偿标准尚未出台。

  (陈颖)

  《市场报》 (2005年07月11日 第十三版)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