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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收费沿革(延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0:23 人民网-市场报

  1997年,执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普通住宅分为甲、乙、一般三个档次,管理费分别为2.40、2.82、3.50元/平方米/年。

  1998年,执行《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高档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00年,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试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小区绿化率在30%以下(含30%)的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绿化率在30%以上的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2元。

  2004年,《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网上公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中规定,综合管理费0.32元/建筑平方米/月。

  《市场报》 (2005年07月1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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