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国内兴旺的商业程序外包业的发展,菲律宾国会一名高级成员已寻求立即废止一条过时的劳动法条文,并允许妇女晚间工作。
菲律宾劳动法第一百三十号条款规定:“无论什么年纪的女性应当不能在晚间十点至第二天早上六点之间从事任何有偿或无偿的工业性商业性或非工业性的工作,除了农业之外。”该禁令的特例包括了由灾难对公共安全必要卫生和福利服务有直接危险的紧张事件以及
那些为避免严重商业损失操作于机器设备的紧急工作。禁令特例也包括了当女性职员是家族企业的直系成员或由劳工部长按相应规定免除的个别案例。
宿务众议员古拉斯说:“禁止妇女从事夜间工作的法律已过时了,不适当和不适应了。”古拉斯说:“简单说,禁止妇女晚间工作的禁令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变得过时了。”目前国内商业程序外包服务提供商,包括了雇佣大多数女性的呼叫中心,正通过寻求来自劳工部的特例来应付该条禁令。
据菲出口商联盟称,国内商业程序外包业在去年创下了十九亿美元的销售。贸工部和信息及通讯技术委员会预计2010年国内商业程序外包承包商将全面雇佣八十万菲人以上。目前该产业雇佣了十三万四千名菲人,主要是在呼叫中心。在商业程序外包业中,外国公司为了减少运作成本,把他们许多后勤办公室工作转移予国外承包商,如菲律宾和印度。
(信息来源:驻菲律宾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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