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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界人士:强调税政意在抑制投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9:0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柯鹏)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提到的“个人转让二手住房应缴纳20%个人所得税”,沪上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数年前就有规定要求个人转让二手房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如果严格执行,将对二手房市场交易形成不小的冲击,但对自住客影响不大。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国税总局“旧话重提”,主要是因为近期楼市新政层出不穷,北京和南京最近强调要严格征收售房个人所得税,导致人们误解此项政策为税收新政。

  据悉,目前房地产领域的五大税种中,除了个人所得税一直悬而不发,各地征收情况执行不一以外,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基本处于同样境地。

  “自从楼市新政实施以来,不少长线投资客依然不愿撤出北京市场。更有一些外地和海外资金进京,投资气氛依旧浓厚,可能因此促成北京有关部门强调征收售房个人所得税。”易居中国研发中心经理郑翎昀认为:“如果严格按照售房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将对一些以往投资密集、二手房交易频繁的一线城市的二手楼市形成一定冲击,而以自住需求为主的二、三线城市的住宅需求不会受到太多影响,因为个人所得税的5年后转让免征和1年内再购房优惠等两项优惠政策都倾向于保护自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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