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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转让二手房应缴所得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7:2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最近一段时期,国内一些城市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的所得税众说纷纭。就该税种究竟是征还是免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

  该发言人称,征收该税种并非此次国家稳定房价的新规定,而是早已有之。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财政部、国税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就分三种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应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卖房子要缴哪些税

  据新华社电国家税务总局人士昨表示,今年实行的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在税收政策上有所调整的主要是营业税,其他税收政策没有变化。目前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征税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五个。

  契税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在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营业税今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房屋等财产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也有一些优惠政策。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两类交易有优惠

  据新华社电在二手房转让中,两类二手房交易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享受优惠: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卖房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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